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东诚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聘任文件确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相结合,保障公司长期稳健 发展。 (一)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等浮动薪酬分配。 (二)绩效挂钩: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薪酬 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紧密挂钩。 (三)内部公平:综合评估岗位价值、履职责任与贡献度,合理划定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