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300997)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玉光)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吴玉光) 本人作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参会、视频会议或通讯表 决的方式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 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出席股东会情况 1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