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机电(600151)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赛星)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机电"、"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勤勉尽责行使股东大会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持续关注并严格审查公 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确保监管关注事项的合规性,同时,对财务报 表的真实性和业绩预告的准确性进行细致核查,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深入审议各项议案,并主动发表专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