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已经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 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 1 — 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法务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 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