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6038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以及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公司工资总额确定以及工资分配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 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 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和工作职责相匹配, 同时兼顾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