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600017)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修)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旭修 作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李旭修,研究生学历,法学士,取得律师资格证 书。曾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山东 德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党委书记、总裁,青岛冠中 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青岛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亲属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 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1 —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本 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依法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