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603099) -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长白山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 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