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00006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华强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津贴 的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五)有助于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期价值提升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