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000062) -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的要求,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吉 贵军先生、伍明生先生、吕成龙先生对照关于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的相 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结合独立董事的自查 情况以及公司所做的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全体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6、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 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7、独立董事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以上第 1 项至第 6 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8、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持续保持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