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00292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Desay SVDesay SV(SZ:002920)2026-03-26 11:49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则的要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以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 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委员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审计委员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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