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002389)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祉莹)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祉莹) 本人作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自担任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连任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 况进行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祉莹女士,女,1979 年 4 月出生,法学学士。曾任北京市力 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中国民商法律咨询网首席咨询师,北京中银 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法律 事务部副主任、律师,佳兆业健康集团(00876.HK)独立董事,航天 彩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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