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6032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以下简称 重大事项或者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应当保证 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 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