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60321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