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6032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BIYIBIYI(SH:603215)2026-03-26 12:0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有序运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会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选举或更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提出辞任,出现下列情形的,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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