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 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任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 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 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或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规定领取的 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