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00005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Shenzhen Seg Shenzhen Seg (SZ:000058)2026-03-26 13:34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五)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事项的相关人员,或指定的履行具体报告职责 的联络人。 第四条 报告义务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就其负责的重大事项向证券合 规部(董办)履行事项报告或备案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信息、文件、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义务人 所在单位应为报告人履行义务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为该单位(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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