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000058) -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保证 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环境、社会 及治理(以下简称 ESG)的治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ESG 治理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发展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发展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 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