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603043) - 广州酒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指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以自有财产或 信用为其他当事人的债务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并承诺当事人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债务或约定的担保责任 时,由其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行为,包括公 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 属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 为其提供担保。 第五条 下属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 应执行本制度。下属公司应在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