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603043) - 广州酒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范围 - 1 - 误导投资者,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暂缓 披露,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一)拟披露的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