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603043) - 广州酒家:董事长工作细则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对董事长职责、权限进行规定。 (一)提出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方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长在本制度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长的职权范围 第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统筹推进公司法治建设;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责权限 第四条 董事长在机构管理方面的审批权限包括: - 1 - (二)审批公司属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机构的设立、调 整、撤销方案。 第五条 董事长具有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公司章程对董 事会决策权限内下列授权事项的决定权: (一)单项或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