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0009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年度财务审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管理,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原则上所属 子公司选聘事务所应由公司统一组织,境外子公司按所在国 (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出具的法定或专项审计报告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以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 机构选定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范围内,履行内部决策审 批程序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