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 - 宏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GraceGrace(SH:603256)2026-03-27 10:49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6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 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宏和电子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可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 立董事。非执行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本规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 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 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三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的水平。 第四条 如有必要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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