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6002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3月)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 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 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为 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