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汇(002561) -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 -1- 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计算)的范围,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公司经营性现金流 净额为负数的或发生公司认为不适宜进行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为完善和健全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 和监督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对 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