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 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 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