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002516)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ant Thornton 中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05050 号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科技公司)2025年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Grant Thornton 致同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旷达科技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旷达科技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