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 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 协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市场薪酬环境相符原则; (三)奖惩分明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制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并予以 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股 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