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600508) - 上海能源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评价 (一)独立性评价 安永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安永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核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选聘安永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时,公司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安永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 资质及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了解公 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在保证公 司财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