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六年三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 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 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十条 除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