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 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 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 》规定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 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 务大小相符; 3、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