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 -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3月)
KinwongKinwong(SH:603228)2026-03-27 14:55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或辞职。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 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 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 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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