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化(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薪酬与激励 第三章 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四章 止付追索 第五章 附则 第四条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其他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岗位确定;未在公司 任职的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向独立董事发 放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