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300682)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持续、 健康且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其他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可以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 说明且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 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