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总裁)、执行总经理(执行总裁)、副 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 执行。 第二章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 第三条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 酬,不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 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 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 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 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