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 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及管理机构 第四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 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或专项激励收入及 各类津贴、补贴、年金等。 第五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 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一)考核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