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人福(6000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大信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31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