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600171) - 上海贝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有 第 效 一 版 版 次 | | --- | | 制度编号 BL〔01HR21〕号 | | 发布日期 |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指公司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适当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