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603045) -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FUDA ALLOYFUDA ALLOY(SH:603045)2026-03-30 09:30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 准确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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