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601901) -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与 ESG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发展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0年9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制定,2016年11月7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与 ESG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