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年3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持 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经理)、副总裁(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市场标准的原则; (二)体现权责对等的原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