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300289) -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4910017 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4910017 号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利德曼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 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利德曼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 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