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601007) -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修订)》和《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实际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责任的董事,纳入公司 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范围。内部董事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其薪 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对应岗位薪酬考核体系执行,不再另行领 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二)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其他外部董事,不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范围。 (四)基于岗位差异考核原则。坚持内部公平性与差异性并举,不同岗位设置通 用考核指标与差异化指标相结合的考核内容。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平均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