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601827) - 投资管理制度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公司制度,制定《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行为是指企业通过投入货币、实 物、有价证券、股权、债权或无形资产等资产和权益,获得相应 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固定资产投资。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建造或购置固定 资产的经济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技术)改造投资、 购置不动产、购置生产经营性设备和应用软件、信息化建设投资 等。 (二)股权投资。指企业为参与或控制被投资企业经营活动 并以持有一年及以上股权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出资设立全资、 控股、实际控制或参股企业、合资合作、对各级子企业增资、股 ― 1 ― 权收购、新设基金、认购基金、债转股等。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