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60182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晓晴
本人现任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 委员会第六任委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大学共建-葡语国家 司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第八届)、广东省法学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目前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有关独立性的声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 司及公司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公司 股东及其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存在利益关系的任何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唐晓晴) 作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始终站在独立、公正 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勤勉、尽责、忠 实地履行职务,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