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迪药业(3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9 号文核准,亨迪药业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5.8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0,732,340.8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10059 号《验资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迪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