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四方精 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 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 审议。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及其对公司发展贡献 确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结合本制度第九条规定,按就高不就 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