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601139) - 5.4深圳燃气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琴
SGCSGC(SH:601139)2026-03-30 11:22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晓琴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的规定,作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 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将 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 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 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刘晓琴,女,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任职 于北京中银(赣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年8月至今任 职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年1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 会议出席情况 = 1 - 1.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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