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金宏转债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金宏转债"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作为金宏气体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提前赎回"金宏转债"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 号),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10,160,000 张,每张债券面值 为 100.00 元,发行总额为 101,6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9 年 7 月 16 日,票面利率为第 一年 0.30%、第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