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6032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激励和约束 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制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实 施具体工作。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