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3010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03月)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 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一章 总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 制挂钩。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管 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